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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全日制大专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04-13 17:55:41关注度: 0
导读: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校简介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以来,学校先后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省安全文明校园、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和全国家庭教育学会广州培训基地。第三方机构独立调查显示,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98%以上,远高于全国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学校目前建有番禺校区和海珠校区,主校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广州市番禺区,毗邻广州亚运城,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海珠校区在广州塔附近,2016年3月获省人社厅批准为“第二批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将建设成为省级区域共享型的“广东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学校与番禺区教育局共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番禺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改革示范园。

二、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院校自主招生方式,重点开展“1个计划”和“1个试点”。分别是: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社会人员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一)考生需具有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二)满足以上学历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三)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班)报考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五)学前教育(现代学徒制,2年制)专业报考对象为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2021年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本专科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二)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
      (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读生(含成人类高等学历教育在读生)。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温馨提示:

      1.考生须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专业填报志愿。

      2.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五、考核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执行自主招生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学校自主命题。“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符合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予相关考核免试:
      (一)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
      (二)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
      (三)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高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按照考生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测试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测试总分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我校自行印制,由校长签章并加盖学校招生录取公章后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七、人才培养和毕业证书
      (一)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二)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在2021年秋季入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八、

高职扩招咨询热线

何老师:18925112725(微信同号)

邓老师:18718651043(微信同号)

陈老师:1830016015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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