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考试
2015年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凭《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开封市金明大道)报名。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报名:2015年1月24日开始,考试分批进行,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应于2014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初试具体分批时间。
2.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领取《考生信息表》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二)复试
考生凭复试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报名,办理有关复试手续,按编组顺序参加复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试
1.自备新闻稿件播报(1分钟左右);
2.自备文学作品朗读(2分钟左右)。
(二)复试
1.文学作品朗读或新闻播报;
2.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考生的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不得入场。
三、命题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和有关高等学校成立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专业省统考的高校,并负责专业省统考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考点设考务、评委、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若干组。
(一)考前准备
1.考点设置在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学校具体负责专业省统考考试期间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个考场评委3-5人。
3.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等。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内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
4.考场内应备有必要的设施,复试考场各配备一部摄像机和一台监视器以及电脑,并保障考试期间供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5.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考前集中培训,学习有关规定,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及工作程序。
6.准备好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文具等。
7.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外设警戒线,由保卫人员把守,无《专业准考证》或工作证者严禁入内。
(二)考试实施
1.报名咨询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准备好《考生须知》等有关工作用品。
(2)考生报名交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与微机中考生基本信息核查、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考生按规定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准考证》将考生情况填入《报名、编号登记表》。将核对无误后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考生须知》。
(4)工作人员将整理好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张贴在醒目位置,要求考生按编号顺序排队,考生持《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加试准考证》参加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