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信息网 广东省文明网站·广东高考招生信息网
阳光高考频道

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8-04-09 10:24:10来源:南京师范大学关注度: 0
导读: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和《教育部关 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 号)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和《教育部关 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 号)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 坚持传承与弘扬“厚生”精神,努力践行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功能,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以下简称“厚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收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厚生计划”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 县级市)以下高中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 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 2018 年“厚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 计划的 2%,约 80 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条件 报考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 2018 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 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 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四)“厚生计划”主要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申请者高中阶段每 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排名须位于所在高中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 20%。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 29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二)报名流程 考 生 须 在 规 定 报 名 时 间 内 登 录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报 名 系 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须根据报名系统中设置 的相关专业进行填报,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 (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 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志愿以考生在高考志 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2.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及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 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此类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和考生本人页)。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 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 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政策

 (一)学校将依据报名条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 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 5 月 30 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 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 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公示无异议的“厚生计划”合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计划和 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江苏考生为排序分)由高到低,根据我校招生 章程中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相关要求为:

 1.江苏省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 BB, 排序分计算方法为:高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等级组合为 A+A+的加 3 分,A+A 的加 2 分,AA、A+B+ 或 A+B 的加 1 分)。 

2.江苏省外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 取控制分数线上 30 分,符合所填报专业录取要求。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 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报名系 统)。

 4.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执行。 

六、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工作。南京 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 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厚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 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 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对提 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考资格, 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弄虚作假、违规违 纪的学校、单位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以及《刑 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招办电子邮箱:zhaoban@nj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025-83598534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1 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八、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厚生计划”相关事宜,请考 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纠错
投稿指南

所属频道:专项招生简章

责任编辑:

最新动态
图文推荐
热门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