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 别 |
实战能力 |
测 试
指 标 |
专项 |
分 值 |
100分 |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 凡报考游泳专项的考生只能在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50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400米)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2. 测试采用一次性决赛,测试时每道应有三名考评员计时,以三名考评员所计成绩的中间值或相同值为最终成绩。
3. 所有项目均按当年度最新的《游泳竞赛规则》中的办法执行。执行此标准池长要求为50米(25米池无效),误差范围为+0.03米,-0.00米。安装自动计时装置触板后,误差不得超出此范围。
4. 评分标准(表2-1~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