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
(一)招生计划:70人以内
(二)招生项目: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网球(女)
(三)我校2015年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建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其中报考篮球项目考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方可报名。运动员运动等级证书必须在高中阶段获得,截止到2015年1月25日(以证书上的签发时间为准)。
篮球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全国比赛不含赛区比赛)。
湖北省省级比赛仅限:
1.“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每三年一次,省教育厅主办);
2.“湖北省运动会中学组篮球比赛”(每四年一次,省体育局主办);
3.“湖北省篮球传统学校比赛(原湖北省年度高中篮球联赛,省教育厅主办);
4.“李宁杯(耐克杯)中国高中篮球联赛湖北赛区”(中国中体协主办);
5.“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甲组比赛”( 原体校杯,省体育局主办)。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说明:凡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
乒乓球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武术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两个学年度省级比赛并至少一次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武术锦标赛、冠军赛个人项目前八名。
网球项目:限招女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健将级(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单打(含双打)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田径项目: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且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以提供的比赛成绩册为准)
100米(电计): 男10.93 女12.33
200米(电计): 男22.02 女25.42
[ 2013-12-20 ]
[ 2015-02-04 ]
[ 2013-11-03 ]
[ 2012-11-13 ]
[ 2015-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