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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将实行志愿优先与分数优先结合的原则

2017-03-16 22:58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注度:
导读:目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工作要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150分,理科145分。 在《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

目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工作要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150分,理科145分。

在《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时间节点: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24-28日,录取时间为4月6日-13日。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文化素质”依据的改革,考试已于1月完成,全省共有16.8万人报名考试。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今后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根据《通知》,今年我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与往年高考录取相比,有两大变化:

一是不分批次,志愿数增多。参加录取的高职院校不再分A、B两批录取,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数,原来普通高考为每批3个志愿,本次增加到10个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信息点。考生自愿选择填报。

二是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投档原则,分两次录取。其中第一次录取分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实行志愿优先,按考生第一志愿,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实行“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完成录取后,按考生投档分数和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第二至第十院校志愿,依据高职院校剩余招生执行计划数,按1:1比例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第二次录取以1:1比例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各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凡参加了2017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再到中学(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其中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24日8:00—3月27日18:00,网上确认志愿时间为3月27日8:00—3月28日16:00。征集志愿时考生登录网址同上,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4月9日16:00—10日18:00,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各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省招办指出,在公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全省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和投档排位,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省招办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一是要认真了解招生政策和高职院校招生章程,特别是学校录取要求、录取规则;二是要结合体检情况和学考成绩及排位情况;三是志愿填报应“冷热”结合,形成梯度;四是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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