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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17-04-11 19:27:21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注度: 0
导读: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含本专科协同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插班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科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

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含本专科协同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插班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科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五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330分/180分

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40分/130分

(二)理科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五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60分/150分

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20分/120分

(三)外语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二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80分/120分

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20分/100分

(四)艺术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嘉应学院、广州美术学院、五邑大学     310分/160分

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20分/110分

(五)体育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50分/140分

 (六)职教师资班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韩山师范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五邑大学   250分/140分

(七)退役士兵类分数线(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          200分/100分

二、本专科协同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协同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以下院校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两科总分)为80分。

招生院校:广州体育学院、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五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肇庆学院。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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