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批稿)
目前我院自主招生章程已上报,招生章程以省教育厅审批后公布的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学校本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邮政编码:510430;
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园区爱民路粤宝丽工业园,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自主招生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命题、综合文化考试、技能考核、面试等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企业代表(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第十六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注:具体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考生只要符合其中一个证书即可) | 技能证书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机电一体化,轨道车辆运用与检修,电力机车运用与维修,城市轨道车辆运用与检修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专业 | 维修电工、机车钳工、机修钳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 |
数控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现代汽车维修、汽车制造与维修、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铁道供电、电气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模具设计与数控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数控机床装调与维护、机电技术应用、金属压力加工、金属热加工、焊接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玩具设计与制造、家具设计与制作、家电品质管理、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控制、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专业 |
模具设计师、助理模具设计师、模具制造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铸造工、锻造工、车工、铣工、磨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模具钳工、模具工、钳工、组合机床操作工、线切割工、焊工、机械设备安装工、工程机械修理工、制图员、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车工、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锻造工、电焊工、电工、汽车维修电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数控加工编程员、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数控程序员、模具制造、工程机械维修工、模型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 |
电工、电子、机械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
旅游管理 |
电子商务、商品经营、连锁经营与管理、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物资经营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卖品经营、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实务、统计实务、英语、商务英语、客户服务、饭店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办公室文员、文秘、商务文秘、商务助理、公关礼仪、工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税务代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铁道运输等交通运输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等信息技术类专业 |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国际互联网应用操作员证、(涉外)秘书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文秘、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维修电工、汽车营销员、电脑操作员证、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通用管理、外销员、信用管理员、、康乐服务员、导游员资格证、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调酒师、咖啡师、客房服务员、酒店职业英语、商品营业员、茶艺师、房地产中介服务经纪、物业管理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会计电算化员、展览讲解员、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 |
会计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
计算机 应用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图文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外设维修、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动漫设计、网络管理与维护等信息技术类专业 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铁道运输、物流、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物资经营与管理、外轮理货、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会计税务代理、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实务、统计实务、英语、商务英语、饭店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客户服务、文秘、商务文秘、商务助理、工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等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交通运输类专业 |
计算机程序员、数据库管理员、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图像制作员、网页制作操作员、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电子电路计算机辅助设计、移动电话维修、音响调音员、CEAC助理营销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员、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商品营业员、营销师(推销员)、维修电工、汽车营销员、公关员、采购员、商务策划师、物业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通用管理、外销员、信用管理员、物业管理员、会计电算化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 |
电工、电子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
应用电子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现代通信与计算机应用、数字电子技术与计算机应用、图文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外设维修、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动漫设计、网络管理与维护等信息技术类专业 |
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图像制作员、网页制作操作员、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PS(图像处理)、局域网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CAD、计算机操作员、电子电路计算机辅助设计、移动电话维修、音响调音员、CEAC助理营销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员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 |
电工、电子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七条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190人,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30人,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145人(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考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十九条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招收中职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条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第二十一条3月15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确定,3月18日上午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录取办法: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普高考生测试总分低于180分者、中职考生测试总分低于30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四条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如某专业生源不足时我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第二十五条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式。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八章现代学徒制
第二十九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第三十条我校2017年铁道供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实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招收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和合作企业员工。
第三十一条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第三十二条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除“准学徒制”外,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2017年3月28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4.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 | 合作企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学年) | 招生对象 | 招生方式 |
1 | 铁道供电技术 | 中国通号(长沙)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30 | 3年 | 6410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招工招生同步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广州合立正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1 | 3年 | 641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
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25 | 3年 | 6410 |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
5 | 3年 | 6410 | 合作企业员工 |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2 | 2年 | 641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
5 | 旅游管理 | 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正佳广场万豪酒店分公司 | 52 | 3年 | 525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三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四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院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院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第三十条
第三十六条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月15日前 | 制定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核。 | 招生就业处 |
1月15日前 | 公布考试大纲 | 教务处 |
1月20日前 | 编印自主招生宣传资料并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 招生就业处、各院系 |
2月15—21日 | 考生网上报名。审核考生报考资料 | 招生就业处 |
2月24日前 | 公示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名单 | 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 |
2月25日前 | 公示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名单 | 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教育技术中心 |
3月4日 | 组织进行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笔试) | 教务处 |
3月15日前 | 公示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 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 |
3月18日上午 | 现场审核进入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纸质报考材料 | 招生就业处、相关院系 |
3月18日上午 | 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后勤保卫处 |
3月24日前 | 拟录取名单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 |
3月29日前 |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 招生就业处 |
第十章体检要求
第三十七条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第三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车培养目标为驾驶方向,要求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4.9,无色盲;铁道车辆专业培养目标为检修方向,要求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4.6,无色盲;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供电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因用人单位在培养目标为驾驶方向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车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70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在培养目标为检修方向的铁道车辆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在铁道供电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女生及不符合身高、色觉要求的男生慎重报考。
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男女生身高和色觉有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2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不符合身高及色觉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四十条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四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16年度,学校有10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4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01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3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4.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5.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三条接受招生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7431459020-3600415918211478104
传真电话:020-37431457
第四十四条接受考务咨询及成绩查询部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0-36004210
第四十五条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吴老师
监督电话:020-86423910
传真电话:020-86423910
第四十六条学院网址及报考网址
学院网址:http://web.gtxy.cn/
自主招生网址:http://ddzs.gtxy.cn/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授权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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