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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7-02-19 15:05来源: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注度:
导读: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136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880人(含实施“网测”考试形式90人,详见下表1的标注),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120人,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140人。

1.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名称与计划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大类

学制

招生计划

报考类型

1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

3

110

文科类、理科类

2

动漫制作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3

40

文科类、理科类

3

工商企业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4

会计

财经商贸大类

3

120

文科类、理科类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装备制造大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

3

50

文科类、理科类

7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建筑大类

3

120

文科类、理科类

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土木建筑大类

3

50

文科类、理科类

9

模具设计与制造(网测试点专业)

装备制造大类

3

40

文科类、理科类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装备制造大类

3

50

文科类、理科类

11

市场营销

财经商贸大类

3

50

文科类、理科类

12

市政工程技术

土木建筑大类

3

40

文科类、理科类

13

网络新闻与传播

新闻传播大类

3

40

文科类、理科类

14

物流管理

(网测试点专业)

财经商贸大类

3

50

文科类、理科类

2.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专业名称与计划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等级要求

发证机构

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

30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等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计算机辅助设计员、图形图像制作员(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员(3DMAX)、图形图像处理员(SketchUp)、室内装饰设计员、室内设计师、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工程测量工、测量防线工、装饰美工、防水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

中级/四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2

建筑工程技术

3

30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建筑)、BIM建模师、测量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监理员、安全员、试验员、建筑电工、焊工、防水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砌筑工、装饰装修工、建筑起重安装拆卸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起重机械司机等

中级/四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30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线切割工、模具设计师(注塑模)工具钳工、模具钳工、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冲压工、模具制造工、电工、维修电工、数控程序员、热工仪表维修工、热处理工、制冷工、锻造工、铸造工、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等

中级/四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4

会计

3

30

会计证书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会计软件应用、审计师证、会计资格证、会计师、会计电算化师等

中级/四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3.招收现代学徒制专业名称与计划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合作企业

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3

5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广东华建电器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2

软件技术

3

4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广州市扬海科技有限公司

3

市场营销

3

5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

4.现代学徒制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

序号

专业名称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等级要求

发证机构

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工程测量工、测量放线工、水暖工、焊工、管道工、空调安装调试工、钳工、空调机装配工、桥梁工、隧道工、废水处理工、筑路养护工、装饰装修工、水环境监测工、废气处理工、供水生产工、供水供应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器设备维修工、防水工、架子工、混凝土工、建筑电工、维修电工、钢筋工、木工、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

中级/四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

软件技术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计算机办公软件、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局域网管理员、网络操作员、程序员、图像制作员、网页制作员、网络应用师、网页设计师、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助理软件工程师、模具设计师、助理模具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计算机绘图员、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数控加工编程员、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程序员、

中级/四级以上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5.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

招生专业名称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

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建筑与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检测技术、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表现、土建工程检测、建筑与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检测技术、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美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船舶制造与修理、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金属热加工、焊接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会计

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审计、投资理财、金融、保险、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文秘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现代学徒制)

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建筑与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检测技术、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

软件技术(现代学徒制)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修、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速录、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数字广播电视技术、通信技术、通信运营服务、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修、邮政通信管理、影像与影视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等信息技术类专业

第十七条通过“自主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其中,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考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中职应往届毕业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2月25日前,考生根据本人报考条件自行选1-2个专业志愿,并凭考生号登录学校自主招生网http://www.gzccc.edu.cn进行预报名。

第十九条考生根据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将《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中职考生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毕业证书(往届生)、大1寸免冠头像照片(蓝底),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网站。

第二十条2月27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学校完成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考生可在学校网上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第二十一条2月28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技能证书(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高考体检表(如没体检同学可在面试时提交)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缴交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二条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

第七章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二十三条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除模具设计与制造和物流管理专业外,其他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模具设计与制造和物流管理专业的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其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200分。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四条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需来学校参加考试。拟报考我校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月28日-3月2日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选择3月4日下午在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网测。其他专业考生均需在3月4日下午参加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中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第八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录取办法:按不低于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线上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考生时,同分点考生一并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自命题)低于60分、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七条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某专业生源不足时可以申请调整计划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第二十八条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程序透明、公开,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十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申请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关,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须向我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申请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关。

第三十一条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第九章现代学徒制

第三十二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第三十三条我校2017年建筑设备工程技术、软件技术和市场营销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实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其中市场营销专业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他专业招收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第三十四条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学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

2.校企双方根据专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采用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实行学徒工学交替的学习模式,培养适合企业需要和能实现个人发展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采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学徒进行共同管理和评价。学徒在岗带薪学习,经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合格后,获全日制文凭。

第三十五条现代学徒制招生参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的考核办法、录取原则,由我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命题、共同考核。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考生与合作企业双方须在录取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4.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

合作企业

招生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学年)

招生对象

招生方式

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广东华建电器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25

3年

13500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25

3年

1350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2

软件技术

广州市扬海科技有限公司

20

3年

13500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20

3年

1350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3

市场营销

广州市金岳置业有限公司

50

3年

13500

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第十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三十六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学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三十七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在我校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九条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5日,截止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2月27日前,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2017年2月28日前,考生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

2017年2月28日至3月2日,网测考生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预约确认网测考点及测试时间;

2017年3月4日上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3月4日下午,组织考生进行网测、职业适应性测试(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

2017年3月24日前,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含网测)或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计算总分,并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017年3月29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四十条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

第四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收费标准

第四十二条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1.报考及考核费160元/生;

2.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1

电子商务

13500元/学年

2

动漫制作技术

15000元/学年

3

工商企业管理

13500元/学年

4

会计

13500元/学年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500元/学年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13500元/学年

7

建筑工程技术

13500元/学年

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3500元/学年

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5000元/学年

10

模具设计与制造

13500元/学年

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3500元/学年

12

软件技术

13500元/学年

13

市场营销

13500元/学年

14

市政工程技术

13500元/学年

15

网络新闻与传播

13500元/学年

16

物流管理

13500元/学年

3.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学年(空调房);四人间1700元/学年(空调房)。

第十三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四十三条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学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当年的10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每年8000元。

第三、学校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第四、少数民族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获得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10000元。

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第十五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督察办公室

联系人:马亚光

监督电话:020-87985328

传真电话:020-87985190

第四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20-87975666

传真电话:020-87975777

电子邮箱:GZ14136@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ccc.edu.cn/

第十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适用于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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