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中职生自主招生经过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等环节,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不得低于1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业技能成绩(不得低于90分)和附加分之和,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录取原则,现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点击浏览: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中职生)拟录取公示名单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
专业 |
最低录取合成总分 |
专业 |
最低录取合成总分 |
市场营销(化妆品营销方向) |
356 |
软件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 |
319 |
工商企业管理(化妆品企业管理方向) |
该专业拟录取合成总分最低为366.33分,同分时,面试成绩达到130.33分。 |
嵌入式技术及应用 |
334 |
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方向) |
383.33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互动媒体技术) |
307.33 |
酒店管理 |
308 |
数控技术 |
333 |
旅游管理 |
310.33 |
电子商务 |
337 |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考试院将核查每个考生的报考条件和技能证书是否符合要求(因我院目前只可以看到考生的证书复印件,无法确认是否真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予6月初(高考前)进行寄或发录取通知书。公示正式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视考试院审核时间进程而定。
一经正式录取免统一高考,即可入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毕业文凭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毕业证书种类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际上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了招生方式上有所不同以外,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管理和学籍管理包括毕业文凭等方面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截止至目前为止尚未提交技能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考生,请尽快将材料于5月21日前交或寄到我院招生办,以便办理录取工作,同时要确保你所获得的技能证书符合我院的专业技能证书对应表的要求。如尚未提供材料而影响录取,被省取消录取资格的考生,后果自负。
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已经通过系统进行公布,考生通过登录系统点击“成绩查询”。
放弃录取的考生,请在公示(5月16日—5月19日下午4时)结束前,下载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2自主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表格下载: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doc),并将申请材料送达或传真(020-34878469)到我院招生办公室,以便考生继续可参加3+证书高职高考。我校将考生放弃录取的计划缺额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直接进入录取名单。
如对拟录取公示的考生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招生办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5月15日—5月18日16:00
联系电话:020—34874086 020—84742345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
- 相关搜索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