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经考生报名、企业推荐、提交材料、学校复审等环节,杨嘉怡等114名考生符合考试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3月3日。
考生若有异议,欢迎来函来电反映公布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是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招生办公室:020-38253329
招生监察办公室:020-83969100-8299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点击附件下载:201703031514086395.xls
所属频道:招生动态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