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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四川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公务员考试报考公告

来源:  投稿:  时间:2012-04-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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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四川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公务员报考公告公布,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3日-26日,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3月23日-28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6日-20日24:00,笔试时间为4月21日。

  附:2012四川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报考公告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组织 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2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省15个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质监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4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2年3月23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3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 责任编辑: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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