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省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 11号)精神,在汇总有关市中等职业学校跨市招生生源计划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2013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生源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珠三角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除要按照本生源计划要求,积极主动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招生的衔接落实工作外,还要积极扩大招收本省其他地区生源和在本地初中学校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确保接收生源任务的完成。
二、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按照粤教职函〔2013〕 11号文要求,将输送生源任务落实到各初中学校,确保输送生源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3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生源计划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