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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年广州市中职学校春季学期毕业生毕业验印的通知

2014-12-11 21:30:26来源:http://www.gdzsxx.com/关注度: 0
导读: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为开展办理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毕业验印工作。为了按时、高效、有序完成毕业生毕业证的验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对毕业生学籍卡信息 各学校在办理毕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为开展办理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毕业生毕业验印工作。为了按时、高效、有序完成毕业生毕业证的验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对毕业生学籍卡信息

    各学校在办理毕业验印前,要认真核对毕业生学籍卡信息。若毕业生学籍卡的关键字段(姓名、性别、专业、出生年月)有误的,学校在“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上提交学生信息修改申请,并提供修改依据(学生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学校书面报告,报广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以下简称“职成处”)审核(修改材料请按“市系统”顺序排列)。学籍卡资料核对和修改工作必须在2015年1月5日前完成。1月5日起,为学籍卡检查、毕业证发证、毕业证验印等工作,期间不再受理学生信息修改、学籍异动工作。

二、按要求生成2015年春季毕业注册表

(一)仔细检查核对毕业生学籍卡信息。

(二)在“市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卡”上生成2015年春季《毕业生名册》。

(三)认真检查核对《毕业生名册》。

(四)直接在“市系统”中打印《毕业生名册》(系统打印的名册有条形码识别)。《毕业名册》中没有条形码的,将不予受理。

(五)在“市系统”“毕业生管理—毕业生登记表”生成毕业注册表,送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窗口(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下同)审核。

三、提交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毕业生名册和学籍卡

请各学校将纸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区属学校一式三份,先送所属区教育局审核)、学生学籍卡一式两份提交至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窗口审核。为更好地安排办理时间,请各学校事先通过电话预约。

四、毕业验印的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上报的纸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学籍卡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只加盖学校有关科室公章不予受理)。其中,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的“入学时间”要具体到月份,如2013年1月。

(二)非正常时间(3年)毕业的学生请学校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如休学*年、高中毕业起点、补考合格、退役士兵等)。

(三)各学校要对毕业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具有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方准予毕业。严禁给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办理毕业证等违规行为。

(四)毕业生毕业证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大一寸相片;不准穿红色、吊带衣服;发型端庄,避免头发遮掩五官。

(五)毕业生毕业证盖章要求:学校校章与校长章不能重叠,印章要清晰,不能出现缺字、模糊等情况,并且盖章不能超过毕业证上的条形码。

(六)符合毕业条件且已在“市系统”提交了毕业申请的学生名单,学校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信息提交”模块中同步处理。

毕业验印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请各学校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2015年春季毕业生的毕业验印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0日

(联系人:尤嘉丽,联系电话:2208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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