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创业工贸技工学校:
鉴于你校在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88号租赁的办学场地于2015年7月到期,新申请的办学场地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4〕3号)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等程序,在未获得正式批准你校变更办学场地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暂停你校招生。
自本文下达之日起,你校必须依法停止以广东省创业工贸技工学校名义招生等有关工作,妥善处理停招善后事宜,否则将依法追究学校及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