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组评审,广州市从化区技工学校、佛山市高明区技工学校和广州南华工贸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学校名称为广州市从化区高级技工学校、佛山市高明区高级技工学校和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92406。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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