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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告设计师竞赛省属赛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2012-07-30 18:23:50来源:赛组委发〔2012〕03号关注度: 0
导读: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 广告设计竞赛组委会文件 赛组委发〔2012〕03号 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 广告设计师竞赛省属赛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了加快培养技能人才,促进我省创意产业、数码艺术产业及广告行业的发展,服务广东产业转型,推动我省数码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
广告设计竞赛组委会文件
赛组委发〔2012〕03号

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
广告设计师竞赛省属赛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了加快培养技能人才,促进我省创意产业、数码艺术产业及广告行业的发展,服务广东产业转型,推动我省数码艺术产业、广告设计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根据粤人社函 [2012]907号文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省属赛区选拔赛广告设计师竞赛以承办单位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为主成立。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工种的竞赛工作。
(一)组委会
主  任:蔡恭亦   广东数码艺术研究会会长
副主任:刘颖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刘境奇   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杨  靖   广东数码艺术研究会副会长
成  员: 唐孝祥  陈洁全  冯杰 管少平 向素杰 龚兴州  黎明
(二)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芳
办公室副主任:胡庆国  田丰 
(三)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立竞赛仲裁组、命题组、裁判组、考务组、后勤接待组和宣传报道组。
(四)主办、承办
指导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术支持: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办单位:广东数码艺术研究会
承办单位: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三、竞赛主题

四、竞赛项目(组别)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广告设计师(职工组、学生组)
(二)竞赛标准:学生组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标准及以上内容为依据,职工组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标准及以上内容为依据,结合广东省广告设计行业实际组织命题,竞赛内容包括广告设计理论知识和广告设计制作两部分。

五、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参赛选手资格
职工组:广告设计相关行业在职从业人员及各类大中专院校教师。
学生组:各类院校(高技、高职、大专以上)和各类职业培训院校(高级工以上)广告设计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参赛人数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职工组学生参赛者各不超过5人(以校为单位)。
六、竞赛方式
(一)初赛
初赛由各校自行组织,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员指导,可采用评选作品方式选拨,参赛选手制作    的公益广告提交,初赛日期为2012 年 6月20日- 7月15日, 7月20日前各校提交初赛作品及参加选拨赛选手名单到组委会。初赛评审时间为 7月  22日---7月24日,评审结果于7月31日在承办单位进行公示初赛作品提交格式:JPG格式、A3大小,分辨率在360dpi(须提交源文件刻成光盘)。
(二)选拔赛
选拔赛由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组织,采用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理论知识竞赛为2小时,实操技能竞赛为4小时;最终成绩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
七、奖励办法
按粤人社函 [2012]907号文执行。
八、竞赛程序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安排
各单位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①《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省属赛区选拔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省属赛区选拔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②各参赛学生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以及大一寸黑白照片三张,以快递方式邮寄到:广东数码艺术研究会秘书处,邮编:510000,联系电话: 020-87300103、87300045
(二)资格审核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对参加选拔赛的选手资格进行审核。竞赛当天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
(三)制发参赛证
参赛选手参赛证由本工种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在竞赛当天,资格审核后进行发放。
(四)竞赛具体时间及地点
1、理论比赛
   职工组:2012年9月15日     在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组:2012年9月15日     在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2、实操比赛
职工组:2012年9月15日     在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组:2012年9月15日     在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九、竞赛规则
选手需熟知如下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
(二)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三)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四)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五)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则按作弊处理。
(六)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七)参赛选手需熟知《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告设计师竞赛技术文件》。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各赛区或省竞赛组委会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一、参赛费用
每位参赛者交参赛费(学生组200元;专业组500元),参赛选手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刘老师
电    话:020—38807682、87300045、 87300103
传    真:020—38814857、 87300103
邮    箱: 116767872@qq.com  
地    址: 1、广州市天河北路林和街232号远东大厦东座402室
 2、广州市环市东路420号广州华山宾馆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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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省属赛区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2.2012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省属赛区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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