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信息网 广东省文明网站·广东高考招生信息网

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广州考区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2013-09-26 12:47:53来源:http://www.gdzsxx.com/关注度: 0
导读:201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将于11月16日20日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3〕25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

    201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将于11月16日—20日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3〕25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开考科目

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20日,每天三场次,每场次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分别为9:00—11:00,13:00—15:00,16:00—18:00。考生按相应场次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全国统考模式,即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发证。采用完全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开考科目有教学人员初级、教学人员中级2个级别,各分为19个科目(具体见附件1),由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其中一个科目。

二、报名报考条件与办法

(一)报名报考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的通知》(粤教继函〔2010〕31号的有关规定,报考对象为已完成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或中级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或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微软“携手助学”项目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且初级培训合格人员只可报考初级考试科目,中级培训合格人员只可报考中级考试科目。

(二)报名报考安排和程序。

1.2013年10月21-25日,考生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www.ntet.cn)进行网上预报名。  

2.考生预报名后,于10月24-26日到预选的报名报考点(具体见附件2)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报名后5天内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严格按时间进行预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报考点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经审核通过,收缴考生考试费和进行电子摄像后(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考生无须摄像),报名正式生效。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校对后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考生信息经考生签名确认后不得修改,由报名报考点收取考生报名表。各报名报考点必须认真做好报名考生的信息核对工作,并妥善保管由考生签名的报名表,自考试结束后保留半年。

(三)摄像要求。

各报名报考点必须对考生照片质量严格把关,杜绝照片尺寸、头像大小等不符合规定或模糊不清的照片,以免影响考试合格证照片的打印。摄像头标准应符合《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手册》相关规定。拍照环境及照片规格见附件3。

(四)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445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5元。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11月7日-12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www.ntet.cn),凭报名帐号和个人密码查询、打印准考证,如果考生需要由所在考点打印的,请与考点联系和咨询。

附件:
1.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科目一览表

2.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广州考区报名报考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3.拍照环境及照片规格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 

文章纠错
投稿指南

所属频道: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

最新动态
图文推荐
热门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