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信息网 广东省文明网站·广东高考招生信息网

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2015-03-13 21:40:04来源:http://www.gdzsxx.com/关注度: 0
导读:广大考生: 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标准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

广大考生:
  2014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标准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各考区报名点网站通知,提交报名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省直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资格预审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
  二、送交材料清单
  1.《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2. 本人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送审,并备复印件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3.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并请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必须与上传照片一致(相片必须是近半年内的本人照)。
  《报名发证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各市要在2015年3月31日前将此项考试的收表情况报告和考生材料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报名发证登记表》
     2. 《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3月12日

文章纠错
投稿指南

所属频道: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

最新动态
图文推荐
热门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