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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3年教师资格证《中学教育学》章节考点: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来源:http://www.gdzsxx.com/  投稿:广东考试信息网  时间:2013-08-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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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一、教学原则

  (一)教学原则概述

  1.概念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教学原则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之中,它的正确和灵活运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教学原则是人们从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如我国古代《学记》中便总结了“教学相长”、“启发诱导”、“藏息相辅”、“预”、“时”、“孙”、“摩”、“长善救失”等教学的宝贵经验,这些都属于教学原则范畴,只不过未加科学论证。

  随着科学与教学实践的发展,教育界对教学原则的探讨日益深入。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提出了37条教学原则,并试图给予论证。此后,各国的教育家如裴斯泰洛齐、赫尔巴特、第斯多惠、乌申斯基等对教学原则都作了研究。这样,到了近代以后,在教学理论中,逐步形成了直观性、系统性、巩固性、可接受性、教育性等传统的基本原则。

  2.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的区别

  教学原则和教学规律应该说是两回事,教学规律是教与学内部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人们只能去发现它、掌握它,但不能制造它;而教学原则是人们在认识教学规律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和掌握的,并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二)我国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

  1.直观性原则

  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要让学生通过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形成对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感性知识,从而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在教育史上,提出直观性原则具有进步意义。它给中世纪脱离儿童实际生活的经院式教学以沉重打击,使书本知识与其反映的事物联系起来。夸美纽斯曾指出,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过事物本身来进行教学,也就是说,应该尽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图像放在面前让学生去看看、摸摸、听听、闻闻,等等。乌申斯基也指出,一般来说,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

  贯彻直观原则的基本要求是:①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要根据教学的任务、内容和学生年龄特征正确选用直观教具。直观教具可分两类:一是实物直观,包括各种实物、标本、实验、参观;二是模象直观,包括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录像带、电视和电影片等。②直观要与讲解相结合。教学中的直观不是让学生自发地看,而是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地观察。教师通过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去把握事物的特征,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讲解以解答学生在观察中的疑难,获得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从而更深刻地掌握理性知识。③重视运用语言直观。教师用语言作生动的讲解、形象的描述,能够给学生以感性知识,形成生动的表象和想像,也可以起直观的作用。

  2.启发性原则

  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外教育家都很重视启发教学。孔子提出了“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著名教学原则,这是“启发”一词的来源。《学记》中提出“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的教学要求,阐明了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激励、启发,而不是牵着学生走,强迫和代替学生学习。在西方,苏格拉底在教学中重视启发,他善于用启发法来激发和引导学生自己去寻找正确答案,即著名的“产婆术”。这是指教师在引导学生探求知识过程中起着助产的作用。第斯多惠也曾说:“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

( 责任编辑:陈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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