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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考试大纲

来源:http://www.gdzsxx.com/  投稿:广东考试信息网  时间:2013-08-14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一、总体的评价目标
1、能了解最初步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系统的教育科学基本原理,懂得教育规律;
2、能掌握运用教育理论知识于中学教育工作实践的基本技能,初步学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技能技巧;
3、结合知识教学,增强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的思想以及研究教育的兴趣和能力。
 
二、评价目标的说明
1、“了解”是指考生通过学习应知道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能回答“是什么”的问题。
2、“理解”是在了解的基础上,能较全面地领会基本概念,把握基本规律,能回答“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
3、“掌握”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能综合运用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初步分析和解决教育实际中的问题,能回答“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三、试卷结构
试卷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试卷题型比例:选择题30%,填空题20%,简答题30%,论述题20%
认知层次比例:了解30%,理解50%,掌握20%
 
四、考试内容 
第一章  教育与教育学
第二章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第三章  教育与个人的发展
第四章  教育目的
第五章  教师与学生
第六章  课程
第七章  教学(上)
第八章  教学(下)
第九章  德育
第十章  班级管理

( 责任编辑:陈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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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教育学 教师资格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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