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首页
欢迎光临 广东招生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相关考试: 项目管理师 建造师 雅思 托福 财考 司法考试 四六级 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招考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广东招生信息网 > 考试 > 司法 > 政策大纲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考试大纲

来源:未知  投稿: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时间:2012-10-28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入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法制思想(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德主刑辅) 先秦法制主要内容(出礼入刑 五刑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 铸刑书与铸刑鼎 《法经》) 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 文景帝废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 八议 五服制罪) 司法制度(大司寇 五听 三刺 廷尉 春秋决狱 秋冬行 刑)

第二节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基本妻求:

了解:永徽律疏,六赃,五刑,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明清会典,罪名与刑罚,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十恶 六赃 保辜 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与私罪 自首与类推 化外人) 宋刑统与编敕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 元代四等人制度 明律与明大诰 清律与例 罪名与刑罚(折杖法 刺配 凌迟 奸党罪) 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教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故杀与谋杀) 司法制度(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与都察院 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察使司 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 翻异别勘 审级管辖 廷杖与厂卫 会审 死刑复奏)

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清末主要修律内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熟悉:这一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

清末“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 十九信条 谘议局与资政院) 清末主要修律内容(《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大清商律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 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大理院 法部 四级三审制 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1947)》

( 责任编辑:陈主编)

内容有错误?我来修正    

[ 标签: 司法考试大纲 ]

广东招生信息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gdzsxx#139.com 把#换成@ ;联系电话:020-66621156

②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hezuo@gdzsxx.com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广东招生信息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广东招生信息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