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首页
欢迎光临 广东招生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东省教育资讯门户网站
 
高级搜索
相关考试: 考研复试 考研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广东招生信息网 > 考研 > 招生简章 >

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http://www.gdzsxx.com/  投稿:广东考研信息网  时间:2013-09-20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为主体的多科性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5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她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几经迁徙之后升格发展成农业部直属的湛江水产学院。1997年1月10日,由具有62年办学历史的湛江水产学院和39年办学历史的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实质性合并组建湛江海洋大学。2001年12月,全国重点中专湛江气象学校并入。2005年6月15日,经教育部批准,湛江海洋大学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

    在78年办学历程中,学校肩负兴海使命,立足广东,面向南海,辐射全国,为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多万名“能安心、能吃苦、能创业”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南海研究开发的重要力量。

    学校现有主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寸金校区4个校区,分别位于湛江市西郊世界地质公园——湖光岩风景区旁、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43号、麻章区学智路2号。校园总面积4911亩(不含独立学院寸金校区),其中主校区占地4200亩,依山面海,环境优美,是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设有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农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海学院、信息学院、软件学院、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中歌艺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以及1个独立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39个高职高专专业,8个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其中5个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1个广东省重点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8万余人,独立学院1.4万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3万余人。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二级学科被列为“攀峰重点学科”;海洋科学、水产2个一级学科被列为“优势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3个二级学科被列为“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教学科研平台优良。现拥有国家贝类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湛江)、广东省水产经济动物病原生物学及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品加工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工程训练中心、航海技能训练中心等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海水产经济动物增养殖重点实验室、水产经济动物病害控制重点实验室等7个厅级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有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海洋实验室、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实验室等69个校级教学科研实验室。有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15个。有全国高校中水生生物标本最多的水生生物博物馆以及与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共建的海洋遥感与信息技术实验室2个“全国海洋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现有教职工1769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964人,拥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458人,博士学位者230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双聘院士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7人;先后有105人次入选近四批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

( 责任编辑:陈主编)

内容有错误?我来修正    

[ 标签: 广东海洋大学 ]

广东招生信息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gdzsxx#139.com 把#换成@ ;联系电话:020-66621156

②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hezuo@gdzsxx.com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广东招生信息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广东招生信息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