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首页
欢迎光临 广东招生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东省教育资讯门户网站
 
高级搜索
相关考试: 考研复试 考研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广东招生信息网 > 考研 > 考研调剂 >

汕头大学2013年考研调剂信息

来源:汕头大学  投稿:www.gdzsxx.com  时间:2013-04-03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一、数学系考研调剂信息

  (一)、调剂要求:

  初试成绩需要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和单科)。调剂人数:20人;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

  (二)、优惠政策:

  奖学金受益面为100%:一等奖学金(免学费加5000元/生·学年奖励金),占50%;二等奖学金(免学费加2000元/生·学年奖励金),占30%;三等奖学金(免学费),占20%。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

  设立研究生奖学基金、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研究生助学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等四项基金。

  (三)、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见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www.gs.stu.edu.cn/yjszs/master_zsjz.htm。

  有意调剂的考生请登录汕头大学数学系网站(http://math.stu.edu.cn/)下载《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将填好的调剂申请表以附件的形式发至林老师邮箱(frlin@stu.edu.cn)。

  联系电话:刘老师,0754-86503705;林老师,0754-86503747。

  二、土木工程系考研调剂信息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2013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二单元设有统考英语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第三单元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6、最终调剂要求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调剂要求为准。

  (二)、调剂办法

  国家分数线下达之后,所有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中登记并申请同意调剂我校。我校各学科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注意事项

  1、调剂只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进行,不通过其他方式。

  2、 所有调剂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http://yz.chsi.com.cn)登记同意调校、接到校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才能列入复试名单、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符合待录取要求的调剂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接受校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的设置和取消,均需要招生单位和考生双方共同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可随意更改状态。

  4、复试结束后,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还需及时督促第一志愿学校尽快将初试试卷寄达校研究生学院。

  5、校招生简章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6、请及时登录校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www.gs.stu.edu.cn/)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yjs.med.stu.edu.cn/),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四)、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土木工程系:吴鸣副教授 电话:(0754)86502407 Email:mwu@stu.edu.cn

  三、理学院物理系考研调剂信息

  (一)、调剂专业

  “材料物理与化学”、“光学工程”;

  (二)、联系方式

  相关专业信息参见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联系邮箱: 陈老师:zjchen@stu.edu.cn

  (三)、奖学金政策

( 责任编辑:陈老师)

内容有错误?我来修正    

[ 标签: 汕头大学 考研调剂信息 ]

广东招生信息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gdzsxx#139.com 把#换成@ ;联系电话:020-66621156

②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hezuo@gdzsxx.com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广东招生信息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广东招生信息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