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首页
欢迎光临 广东招生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东省教育资讯门户网站
 
高级搜索
相关考试: 考研复试 考研指南

北京大学2015届推荐攻读研究生办法

来源:http://www.gdzsxx.com/  投稿:广东考研信息网  时间:2014-09-24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 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北京大学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07年7月修订)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指示精神,教务部现就推荐201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1、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

2、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3、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9月25日推荐名单上传功能关闭),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务长办、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部、医学部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教务长办牵头,教务部、学工部、团委、医学部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

2、教务部负责拟定推荐规则及相关要求,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协调各院系,统筹安排此项工作。

3、各院系成立免试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或5人以上组成,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长或主任担任组长,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的推荐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推荐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毕业后不赴境外留学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凡参加推免的学生都必须按时向所在院系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各院系要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的制定推免生选拔标准,确保选拔的学生在学业成绩、品行表现等方面表现优良,原则上学业成绩处于下游的学生一般不予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3、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①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②已申请推免资格并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复试,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等;

③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4、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各院系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要请学生珍惜机会,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走出去,积极联系外单位。

5、学生所修全部课程进入GPA统计,数据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各院系的综合排名由院系内部掌握。元培学院学生的GPA专业排名参照学生所修专业院系的统计结果来计算和排定(例如,物理专业的元培学生应在物理专业学生中确定排名),其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学院组织进行。

( 责任编辑:陈主编)

内容有错误?我来修正    

[ 标签: 推免生办法 北京大学 ]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中国人民大学2015届推荐攻读研究生办法

广东招生信息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gdzsxx#139.com 把#换成@ ;联系电话:020-66621156

②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hezuo@gdzsxx.com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广东招生信息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广东招生信息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