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首页
欢迎光临 广东招生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东省教育资讯门户网站
 
高级搜索
相关考试: 考研复试 考研指南

2014年复旦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办法

来源:http://www.gdzsxx.com  投稿:广东考研信息网  时间:2013-10-10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一、基本原则

  1. 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是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保证。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实行差额推荐、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比例一般为1:1.2,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限不超过1:1.5。

  3.院系应在兼顾各专业公开招考名额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认真做好招收本校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同时要重视和做好选拔和招收其他高校优秀推免生的工作,以改善和优化生源结构。

  4.鼓励优秀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进行推免。

  二、机构设置

  为做好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学校成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遴选工作。院系成立由主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导师、辅导员等组成的推荐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遴选工作。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将与各院系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本科生培养院系与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的院系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推荐与选拔接收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专业和名额

  凡列入《2014年复旦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以及备注中有特殊说明的学科专业除外)均可招收推免生。凡列入《2014年复旦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理、工、医学科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除外)均可招收直博生,文科各专业一般不招直博生(历史学系、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所属专业除外)。

  招收本校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其中学术型推免生名额用于招收本校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和本校直博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用于招收本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向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名额用于向外单位推荐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和直博生。上述各类名额不可相互调剂使用,各院系招收和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详见附件。招收的推免生和直博生均占院系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推免生

  1. 本校被推荐者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五年制学生不少于150学分),并且各门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 .8;

  (2)英语水平符合申请专业的要求;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校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院系和学校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具备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资格的拟推荐生须参加综合排名,其推荐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我校招收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为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3.凡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本校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国防生申请推免生,须由部队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4.本校应届毕业的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若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提出申请,推荐和接收院系按本办法的操作程序组织遴选和考核(香港、澳门学生须同时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责任编辑:陈主编)

内容有错误?我来修正    

[ 标签: 复旦大学 ]

广东招生信息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gdzsxx#139.com 把#换成@ ;联系电话:020-66621156

②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hezuo@gdzsxx.com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广东招生信息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广东招生信息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