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复试基本分数线(非医学院)
医学院
各种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二、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在考生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须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分别签订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三、信息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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