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专业学位代码: 045100 教育硕士学位类别名称:教育硕士
二、我校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名称(及代码)
教育管理(代码: 045101)、学科教学(思政) (代码:045102)、学科教学(语文)(代码:045103)、学科教学(数学)(代码:045104)、学科教学(物理)(代码:045105)、学科教学(化学)(代码:045106)、学科教学(生物)(代码:045107)、学科教学(英语)(代码:045108)、学科教学(历史)(代码:045109)、学科教学(地理)(代码:045110)、现代教育技术(代码:045114)、小学教育(代码:045115)、心理健康教育(代码:045116)、学前教育(代码:045118)等14个学科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2014年我校在职教育硕士总招生指标为200名,具体分配办法请见附表。
其中教育管理专业由教育科学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共同招生,录取时我校将参考考生志愿,并按不同分数段和一定比例分配到以上两学院,对此无异议者方可报考我校。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1. 学习年限
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对于个别因工作原因不能在3年内完成学业的,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2. 培养方式
我校在职教育硕士主要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培养,相关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二学年的寒暑假进行。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采取半脱产方式学习,要求在第一学年脱产学习一个学期,其余课程利用寒暑假学习。
四、学位授予
对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五、报名手续
全国教育硕士报名手续分为:资格自审→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准考证发放四个个步骤。
1.资格自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本简章所列第一点)的规定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