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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1-22 17:17:15来源:广东教育厅关注度: 0
导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教育管理职能 
   (一)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时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我厅9类2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通过行政审批标准化合法性审查。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在厅门户网站公布了调整完善后的权责清单共计160项,以及每项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共计5266条。配合做好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委托广州、深圳市政府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项,委托广州、深圳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2项,下放广州、深圳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项;向地级以上市下放行政职权1项。积极做好国务院新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我厅4项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 
   (二)积极推动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牵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委有关文件精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国较早印发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文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放管服”政策落实。承办全国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介会。我省报送的《用好放管服政策 激发高校活力》信息被教育部作为改革试点材料报送国务院审改办,并以教育部简报印发供兄弟省参考借鉴。 
   (三)信用信息公示规范扎实。2017年5月我厅及时根据“双公示”工作的需要,将我厅官方网站“双公示”专栏进行开发设计,完善功能。同时修订《广东省教育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数据报送工作实施方案》,对“双公示”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及分工做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厅在信用“双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555条,行政处罚信息0条(期间我厅未有行政处罚)。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组织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我厅“双公示”工作进行现场考核,我厅获得满分的佳绩。 
    二、不断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教育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完成对《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2002年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8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进行修订,已经2017年8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11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二是推进《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工作。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启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四是制定我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联合省总工会起草《广东省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拟修改完善后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 
   (二)起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并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意见》的要求,启动组织制订民办教育配套政策法规。一是研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第十二届1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并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二是起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并已完成全面征求意见工作。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修订我厅《规范性文件办理规定》,全年提请省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共11份。制定我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完成我省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其中153份省政府有关教育的文件和560份我厅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外各类行政职权事项办事指南;印发《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试行)》;修订《广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办理规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等。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试行)》《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试行)》《委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省教育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通过省委教育工委会议、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实施重大决策的集体审议制,对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和调整、委厅年度部门预算方案(含所属预算单位预算汇总)的审定、涉及教育系统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提请审议的法规规章以及以委厅名义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确定机构设置及人事任免等相关事项均纳入了集体审议范畴。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提高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推动教育决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我厅在聘请教育政策研究与法治建设咨询专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方案,选定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为2018年法律顾问单位,参与处理我厅法律事务,并为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加快教育法治化进程,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广东省教育厅规范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规定》《广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实施适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公平公正行使行政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入广东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制定《广东省教育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程》。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我厅行政执法效能,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我厅权责清单有关内容,制定并实施《广东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职责和责任处室(部门)、各级主体责任和执法岗位职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密等特殊事项外,将厅机关廉政风险较高的业务职权全部纳入阳光政务信息公开范畴,主动上网公开,把每一个细节尤其以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重点领域事项公开作为重点,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彻底性。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门户网站及省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检查以及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转办的常态机制,坚持做到“二检三及时”(即检查更新时间,检查更新内容,受理及时,答复及时,更新及时)。同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17年我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4条,受理信息依申请公开75人次,创历年新高。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厅积极配合做好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一是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目前,我厅在网上办事大厅共进驻事项4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1项(含子项),公共服务事项26项。省网上办事大厅于9月全新改版上线后,我厅梳理部门窗口服务内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设置了教育厅办事窗口。二是减少办事到现场次数。减少到现场次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今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相关要求,我厅积极进行优化整改,采取了改变申请送达、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做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21项行政许可中,除了已实现零跑动的3个事项外,有17项将到现场次数从1次减少为0次,有1项将到现场次数从2次减少为1次。三是进驻省统一申办平台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先后将流程复杂的6项涉外行政许可、权责清单新增(或拆分)的8项行政许可进行了多轮材料梳理及业务沟通后,部署到省统一申办平台,实现统一申办、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到目前为止,我厅的行政许可除了1项使用国家垂直系统(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外,其他都进驻了省统一申办平台。四是推进证照电子化工作。对我厅证照与事项的关系进行了仔细梳理,形成了发证用证清单,确定了今年的开通计划,并已完成证照在电子证照系统中的注册等相关工作,明确了下一步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签发电子证照的范围和方向。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教育案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办理程序,保障办理规范高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14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7件,作为被申请人参加复议7件;办理行政诉讼10件,有效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多次会同有关部门会诊教育的疑难杂症,推动教育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化,推动形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意识。 
   (二)信访工作渠道畅通。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通过制定执行一系列制度办法和工作规程,将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贯穿信访工作各个环节。近年来,我厅制定《委厅领导在线接访工作制度(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受理教师申诉指南》《广东省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等制度办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规范网上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公开听证操作指引。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构筑来信、来访、电话信访、网上信访和领导在线接访“五位一体”的信访网络融合平台。2017年,我厅加强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强化责任制,排查可能引发到省及进京上访的倾向性、苗头性隐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教育系统在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广州《财富》全球论坛等重要会议活动、重点敏感时期没发生大规模非正常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厅共收到各级各类信访件559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7%。2017年1-12月,群众涉教育问题到省人民来访接待厅上访共15批44人,接访总量在10个派驻单位中排名第9,化解不稳定因素和教育信访工作效果明显,圆满完成省教育厅派驻广东省人民来访接待厅的工作。 
   (三)依法做好学生申诉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依法办理学生申诉。及时受理并对学校处理(处分、退学等)作出程序和实体性审查。程序性审核方面,审核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的各个环节是否合法合规;实体性审查方面,审核学校对学生作出处理的事实是否真实、证据是否充分。最后根据核查情况,对学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分适当的,依法依规进行维持;对违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依据错误、违反处理程序的,依法依规作出撤销或变更决定。2017年我厅受理并依法办理学生申诉10宗。 
    七、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厅机关干部法律素质建设。2017年,邀请专家为全厅干部、执法人员做两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及新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并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教育治理的法治化能力。 
   (二)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依法治校取得新进展。修订《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明确到2020年全省大中小学全面达到依法治校基本标准,建成一批示范校。修订省级示范校认定指标,把强化党建工作、德育为先、治理规范及其特色作为重要指标。组织2017年度认定工作,初步遴选192所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示范校累计达858所。二是创新教育普法模式。首次组织全省民办高校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校长暑期读书班,分管领导亲自做辅导报告。在新法实施前夕,分管领导率领团队开展网上答疑互动,吸引约3.2万名网友关注,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委厅领导还亲自到深圳、珠海等民办教育大市,深入基层宣讲。邀请教育部政法司领导为全厅干部做辅导报告并通过视频扩大至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保新法新政精神传达到每一所民办学校、每一个举办者和管理人员。三是教育普法取得新成绩。联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开展基地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动全省各市、县(市、区)建立1个以上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提出到2020年全省打造100个省级基地的目标。与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制定《关于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活动。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我省四名选手在全国总决赛中获一等奖2名,二、三等奖各1名,并获团体二等奖。组织全厅干部参加教育部国家宪法日晨读视频活动。会同团省委等部门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学生法律服务”活动,会同省法学会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广州地区高等院校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会同省税务部门举办青少年税收课堂,开展《税法第一课•南粤时政学堂》及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受到分管省领导点赞。 
    八、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构。为主动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需要,扎实推进省教育厅依法行政工作,厅党组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完善了广东省教育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厅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 
    (二)加强工作统筹。厅党组先后2次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和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整体工作部署,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及学校章程建设、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内容作为创建教育强镇、强县(区)、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增强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治意识,形成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查找腐败易发的“风险点”,细化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权力行使。一是落实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谈话提醒工作。2017年,省教育厅、驻厅纪检组和厅属事业单位共开展谈话提醒约90人次,全年函询15人次,给予诫勉谈话1人、书面诫勉2人。二是坚持有案必查,巩固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4件;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双报告”制度,上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139条。结合巡视、巡察以及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2017年以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案6件。四是从严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研究制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的实施意见》。以查办的案件为切入点,开展厅直属中职学校乱发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五是推进以案治本,做好纪律审查后续工作。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工作。2017年全年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要求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提升干部履职能力。积极选送干部参加省纪委“以案代训”,选派8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培训班,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 
    九、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粤发〔2016〕20号)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法治办〔2016〕10号),健全本厅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二)不断强化机关法律知识培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保证计划落实。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我厅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审查制度和统计制度并予以公布,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合法率达100%。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和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应诉和复议行为。依法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五)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广东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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