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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6.7万名建档立卡学生获资助

2018-04-23 10:11:45来源:广东省教育厅关注度: 0
导读:2017年,省政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列为民生实事。同年,全省建档立卡学生2016-2017学年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26.7万人,补助金额9.83亿元。广东省教育厅通过

2017年,省政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列为民生实事。同年,全省建档立卡学生2016-2017学年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26.7万人,补助金额9.83亿元。广东省教育厅通过精准制定政策,构建全方位教育精准扶贫工程,成效明显。

  一、精准制定政策,构建全方位教育精准扶贫工程

  (一)制定教育精准扶贫方案,精准资助建档立卡学生。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资助,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对广东户籍就读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含中职)、高等教育专科阶段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

  一是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提到至3000元;

  二是对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生活费,在原有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费补助;

  三是对就读全日制专科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学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按照每生每学年5000元补助学校,在原有每生每学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7000元生活费补助。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对口帮扶市财政、贫困人口属地财政共同分担。

  (二)加强部门协调,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精准资助。

  ■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实施细则,包括对象确定、数据来源、信息核对、补助标准、发放安排、工作程序等。

  ■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对象与标准,省财政资金补助方式、资金分担比例和资金拨付程序,各部门、学校职责及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采集比对审核,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建立了建档立卡学生补助信息交换制度。要求各地各学校及时审核、足额发放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在保护信息安全和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补助信息交换传递工作。

  (三)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提高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度。

  ■为科学配置学生资助资源,精准认定资助对象,省教育厅以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认定为基础,研究借鉴省内外和有关学校成熟经验,联合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首次以规范性文件方式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则、认定机构和职责、认定依据和等级、认定程序、相关主体职责等内容。

  ■开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实现系统评定,客观、量化、统一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精准配置资源,高质量落实建档立卡精准资助政策

  (一)加强数据比对,精准核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

  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底数是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地各校认真统计核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同步进行信息填报与证明材料收集审核;

  ■加强与省扶贫办、民政厅和残联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和残疾人信息数据交换,与学籍系统进行数据对比核查,核定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精细管理,过程监管与信息监管并重确保资助政精准落实。

  ■省教育厅通过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周报制度,推进工作座谈会、实地督查督导、工作约谈等推进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民生实事工作进展。

  ■联合省财政厅、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补助资金;将生活费补助调整为户籍所在地发放;明确异地就读学生补助资金清算办法,集中解决了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要求各地各校及时完善学生信息,确保有关信息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完整准确;各地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有备可查;在处理学生敏感信息数据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生信息安全,杜绝信息泄漏事件的发生。

  (三)做好省级抵扣,制定省财政资金安排方案。

  省教育厅通过精准施策、精准认定、精细管理,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省政府民生实事的如期顺利完成。

  ■各地各学校共发放建档立卡学生2016-2017学年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9.8亿元,补助建档立卡学生26.7万人。

  ■2017年12月制定了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2016-2018年资金安排方案。

  ■2018年4月省财政下达2016-2018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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