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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09-30 11:06:00来源:5184广东考试服务网关注度: 0
导读:各办学单位、各位同学: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办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是注册数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学历证书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图像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现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9届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电子图像采集对象:2016级在校生

(二)学历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图像采集日期: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

图像采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图像采集地点: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楼

(三)学历电子图像采集工作要求

新华社广东分社派专员到我院为学生统一进行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请各办学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自行组织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办学单位,请与新华社广东分社联系图像采集时间,采集好的相片让其邮寄回本单位。

2.参加我院统一图像采集的办学单位,请安排教务员和班主任协助做好此项工作,组织学生提前30分钟到达图像采集地点,以办学单位、年级、专业为单位按学生学号顺序进入图像采集场地(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若学生迟到,则安排在当天最后时间段采集图像。

3.学生学历电子图像信息汇总表(按附件2格式)由教务员自行登录成人教育平台下载(考生号是成人教育平台学生的准考证号),同时教务员必须认真组织学生对个人学籍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学习层次、专业等)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10月13日前教务员将学生学历电子图像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自行组织图像采集的办学单位除外)、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表、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身份证号由15位升为18位的不用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原则上不予变更)及证明材料交到我院学籍办。

4.图像采集时要机读二代身份证,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图像采集。图像采集时学生务必穿有领衬衣,不能穿黄、绿、蓝色上衣。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费用为15元/人,在图像采集现场收取,请参加学生于图像采集当天自备零钱,由班长统一收齐交给图像采集组。

5.没有参加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请教务员务必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个别错过集中采集时间的学生须自行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于2018年4月30日前到新华社广东分社或其它分社进行补采集(春节及寒假期间新华社不对外办公),学院不再另作安排。新华社广东分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室(即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98378、83302077。

6.教务员务必通知学生于图像采集后40天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图像校对”进行图像信息确认或修改。若电子图像有缺失的,请及时告知学院学籍办黄老师(电话:020-87113249)。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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