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日前,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立项建设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立项建设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聘请了原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等20多名国务院和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组成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检查立项建设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后续工作的建议与措施。
专家组一致认为,我省4所高校已完成了立项建设规划的基本目标,达到了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希望能尽早通过国家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验收。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先后出席了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中期检查情况汇报会并作重要讲话,检查期间会见了专家组全体成员。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