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 [2015]2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将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粤招[2015]2号文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 |
住宿费 |
就读地点 |
美术教育 |
50 |
第1—3学年5000元/年
第4、5学年6500元/年 |
500—1200元/年 |
第一学年在金园校区 |
音乐教育 |
50 |
注: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三、考试内容:
凡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及专业术科考试。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0日)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填写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选择考试地点。在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后,请记录好本人的预报名号和密码。
2、报名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3月21日—3月25日)内,凭预报名号、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办理)、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或生源学校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仅应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到我院指定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见粤招[2015]2号文附件2)及以下相关材料和复印件:
①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②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③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④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⑤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二)考点设置与选择:
(1)文化课考试考点:参与五年制高职招生的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中任何一个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
(2)专业术科考试考点:考生如报考了我院的音乐教育或美术教育专业,需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或有开设美术、音乐术科考试的考点参加美术、音乐术科考试。#p#分页标题#e#
(我院认可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类型术科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
(三)考试费用:1、文化课考试费75元/人;2、专业术科考试费50元/专业。
(四)准考证的发放:考生于4月10日(文化课考试前一天)到参加文化考试考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4月11-1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英语 |
4月11日 |
8:30-10:10 |
数学 |
10:40—12:20 |
语文 |
15:00—17:00 |
专业术科考试 |
4月12日 |
8:30—11:30
14:00—16:30 |
六、录取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在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八、其它: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4-88630402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
联系人:卢老师、李老师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stpt.edu.cn
附: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号)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