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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章程

2014-03-13 22:02:51来源:http://www.gdzsxx.com关注度:
导读: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五年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五年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88800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639号,邮政编码:510663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 五年制办学地址:五年均在学校东校区办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隶属单位: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4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五年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笔试、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 具有广东省户籍和符合各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等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及依据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及依据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学年) 住宿费
前三年 后两年 (元/学年)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60 五年 3800 6000 1000
中药学 60 五年 3800 6000 1000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若安排入住不同等级的宿舍,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标准多退少补。
第六章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体检#p#分页标题#e#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5 -20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确认报名点设在各文化课考点院校,由考生在预报名时就近自主选定。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4年3月15日-20日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考试地点。考生可报考2个院校志愿,每院校3个专业志愿。
3.现场确认报名时间:3月21-25日。
4.确认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14年3月21日-25日到我校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639号)或其它今年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职院校确认报名,提交以下材料:报名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仅应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核结果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现场缴交报名费(按高考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75元/人)及摄像。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中药学专业不招色弱、色盲;中药学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退学处理。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到二级甲等(含)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常规升学体检项目),并将体检结果于新生注册报到时上交我校招生办,不符合体检要求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退学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试时间:文化课考试2014年4月1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第七章  考试办法、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第二十二条 考试办法
文化课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第二十三条 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及要求依据《广东省2014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第二十四条 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参加2014年五年一贯制招生的15所高职院校,选择我校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请到我校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大观街639号)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八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录取规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择优录取。#p#分页标题#e#
第二十七条  5月上旬,在我院自主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我院自主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注册时间见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我校东校区报到,复查资格,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
东校区联系人:林建强
东校区监督电话:020-82372851
龙洞校区联系人:王文明、何兴锋
龙洞校区监督电话:020-28854851、28854893
龙洞校区传真:020-28854851
电子邮箱:jcs@gdyzy.edu.cn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东校区咨询电话: 020-82356756、020-82356757  传真:  020-82372616
龙洞校区咨询电话:020-28854365、28854882
传真:020-37216565
电子邮箱: zsb@gdyzy.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y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gdyzy.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独立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委托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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