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术科考试考点:
(1)考生如只报考了我院的英语教育和学前教育(英语)专业,无需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2)考生如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了我院的 音乐教育、表演艺术(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舞蹈)专业,则必须到我院燕岭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495 号)所设考场,参加音乐类或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
(五)准考证的发放:考生于 4 月 10 日前到参加文化考试考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4 月 11 - 12 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英语 |
4 月 11 日 |
8 : 30 - 10 : 10 |
数学 |
10 : 40 — 12 : 20 |
|
语文 |
15 : 00 — 17 : 00 |
|
专业术科考试 |
4 月 12 日 |
8 : 30 — 16 : 00 |
注:考生凭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录取方式
(一)术科考试成绩认定方式
(1)术科考试成绩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根据“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合格成绩在各试点院校间只互认合格等级(即 60 分)”的规定,我院认可考生在其他试点院校获得的艺术类术科考试合格等级,但投档录取时术科成绩只按 60 分计算。
(二)我院的普通类专业 [ 含英语教育、学前教育(英语)等专业 ] 由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 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 分相同时,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我院的艺术类专业 [含音乐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音乐表演)等专业]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投档录取: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文化课上线和术科合格的基础上,先按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 60% 的考生档案。 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术科成绩相同时,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文化课上线和术科合格的基础上,再按考生的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 的考生档案。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2015-03-26 ]
[ 2015-03-23 ]
[ 2015-03-23 ]
[ 2014-02-21 ]
[ 2013-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