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 龙川县:报名点设在县教育局招生办 联系人:廖老师 15019382866
⑤各地考生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河职院行政楼C107室)报名,我们将协助考生完成报名及确认报名等相关工作。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叶老师,电话0762-3800003、3800006
5、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后,所缴报名费一律不退。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五年一贯制专业均为师范类专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粤教继函[2011]10号)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第十九条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文化课考试;4月12日面试。文化课具体考试时间:11日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11日下午15:00-17:00语文。面试考试具体时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第七章 考试办法、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第二十条 考试办法
文化课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面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及组织考试。
第二十一条 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2015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第二十二条 面试由我校命题及组织实施。
面试考纲如下:
1、语文教育、数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短文朗诵30分(2分钟);命题说话30分(2分钟内);专业问答40分(2分钟内);
2、英语教育:英文自我介绍35分(1分钟);英文短文朗诵35分(2分钟);英文提问30分(2分钟);
面试考纲具体评分标准考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面试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考生。如果我校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考试院将从余下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规则进行二次投档,由我校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全部参加面试,凡是没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一概不录取。
第九章 招生原则及录取方法
第二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对考生综合文化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面试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择优录取。
[ 2015-03-26 ]
[ 2015-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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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21 ]
[ 2013-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