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流程及资料清单
2016-03-12 23:24:36来源:中山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注度:
导读:流程 审核单位 审核内容 交验材料 地址及联系电话 1 初中学校 考生的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以及与监护人的关系和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等 由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初审以下材料: ①考生与监护人户口在一起:交验户口本。 ②考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提供父子或母
流程 | 审核单位 | 审核内容 | 交验材料 | 地址及联系电话 |
1 | 初中学校 | 考生的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以及与监护人的关系和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等 | 由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初审以下材料:
①考生与监护人户口在一起:交验户口本。
②考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一起: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
③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
④核实考生在我市建立学籍的时间。
⑤初审考生提供的住所、职业、社保、居住证等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备注:审核无问题后在《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表》处加盖学校公章予以确认,如果情况不属实,不加盖公章。未盖有公章的,相关部门不予审核。 | —— |
2 | 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稳定职业和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年限 | ①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在我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广东省就业创业登记证》、《工商企业登记证》、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材料。 | 见附件3 |
3 | 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 | 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情况(自有住房) | 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住房):直接提供《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表》。 |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联系人:梁嘉敏,88332180。 |
4 | 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 ①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房);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年限情况 | ①合法稳定住所(租房):①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②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单位住集体宿舍的,需提供单位宿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单位公章)及单位出具的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证明。
②居住证年限:提供监护人在中山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 见附件4 |
5 |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的确定; | 考生所有条件都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把考生的《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送交镇区确定资格。 | —— |
| 说明:
1.到市土地房产产权档案馆、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审核资料不分先后顺序(即2-3-4不分先后顺序)。
2.本资料未尽事宜请参看《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附件1)。
3.盖章和签名后视为审核单位已认定考生该项目符合条件,如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请各单位不要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