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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纪念中学高中音乐、舞蹈特长生招生章程

2017-04-10 22:10:44来源:中山纪念中学关注度:
导读: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6人(钢琴2人、声乐2人、竹笛1人、萨克斯1人) 舞蹈:3人 二、报考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周三)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中山纪念中学音乐厅二楼音乐2教室 考试时间:2017年5月7日 考试地点:中山纪念中学音乐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6人(钢琴2人、声乐2人、竹笛1人、萨克斯1人)

舞蹈:3人

二、报考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周三)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中山纪念中学音乐厅二楼音乐2教室

考试时间:2017年5月7日

考试地点:中山纪念中学音乐厅

所需材料: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需复印户主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相关规定及说明

(一)考生必须携带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禁止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相机等)带入面试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8:15报到,8:30抽签并签名确认,9:00开始考试。

(三)考试“拉帘”进行,禁止透露考生个人信息,以及做任何打招呼、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违者按违规处理。

(四)考试实行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使用光盘刻录备份。

(五)考试时,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唱)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六)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须自备。

(七)考试统一采用考场配备的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谱器乐、声乐考生不得自带伴奏和伴奏音频。

(八)音乐评委5人,舞蹈评委5人,考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3位评委的平均分。

(九)考试必须按照要求演奏(唱)曲目,否则予以扣分处理,扣分细则如下:

1.钢琴考生须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缺少一首作品视为弃考;

2.声乐考生须两首声乐作品,缺少一首作品视为弃考;

3.考生须背谱演奏(唱),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

4.考生考试曲目时长不能超过3分钟,否则予以扣分处理。

(十)主考声乐的考生须加试一样乐器,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等18种乐器)。

(十一)舞蹈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

(十二)舞蹈专业应试舞种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

(十三)舞蹈基本功测试、动作模仿要求穿连体服,白色裤袜,盘发,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未按要求着装者按违规处理。

(十四)舞蹈剧目考试,考生需要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成品舞蹈,自选其中一个(3-5分钟);另一个成品舞蹈由评委老师根据考生情况决定表演片段。剧目服装不做硬性要求,考生可自行选择。

(十五)舞蹈考生须自带伴奏音频。考生所提供的伴奏音频可通过移动U盘存储(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存储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十六)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对专业成绩进行复核,所有考生的成绩复核无误后方为有效成绩,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我校以1:2的入围比例在学校官网公示。

四、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声乐主考】

(一)声乐主考面试内容

1.背谱演唱两首声乐作品(不包括通俗歌曲);

2.背谱演奏一首器乐曲,曲目自定;

3.视唱练耳面试,须唱出唱名(单音10个、音程5个、和弦5个五线谱视唱1条)。

和弦:三和弦。

(二)评分标准

声乐主考总分100分=视唱练耳20分+声乐40分+器乐40分

【器乐主考】

(一)器乐主考面试内容

1.背谱演奏一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2.背谱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曲目自定。(不包括通俗歌曲)

3.视唱练耳面试,须唱出唱名(单音10个、音程5个、和弦5个、五线谱视唱1条)。

和弦:三和弦。

(二)评分标准

器乐主考总分100分=视唱练耳20分+器乐40分+声乐40分

【舞蹈主考】

(一)舞蹈面试内容

1.基本功测试;2.动作模仿;3.舞蹈即兴表演;4.舞蹈剧目。

(二)评分标准

舞蹈总分100分=基本功40分+动作模仿10分+即兴表演10分+舞蹈剧目40分。

五、面试评分根据

(一)声乐: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二)器乐: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5.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三)舞蹈:

1.基本功:软开度与控制(8分)、跳跃(4分)、转(4分)、翻身(4分)、综合技术技巧展示(20分);

2.动作模仿:示范两个8拍动作,重复3次,考生进行模仿动作舞段(10分);

3.即兴表演:考生根据音乐形象即兴表演舞蹈,每组考生同时进行,音乐长度为40秒。每组考生可以预听音乐15秒,预留准备时间10秒(10分)。

4.舞蹈剧目:考生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组合参加考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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