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市招考办,局属中小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36号)精神,我市2016年初中、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招生办法整体与2014年保持不变,仍参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广州市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执行。在此基础上,对招生指标、特长生条件等作如下调整补充,请严格遵照执行,认真组织实施。
一、招生学校及指标
(一)各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不超过本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各招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招生指标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省属、市属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指标按市教育局明确的招生计划执行,不计入所在区特长生招生指标。(见附件1)
(三)根据省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体青〔2011〕59号)精神,各级体育传统校每年招收的传统项目体育特长生占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控制在2%。
(四)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关于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计划(2014—2016)》,参照《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各区应着眼推进本区校园足球发展,适当增加具备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足球特长生招生指标,畅通成长渠道。
二、招生条件
(一)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中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分别为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高中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中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分别为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二)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团员,须入团满一年以上,并代表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能够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的给予报考特长生资格认定。市学生交响乐团须将团员名单交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报备。
三、其他事项
各区不得新增特长生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新增招生类别。
各区教育局要按通知精神制定本区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纸质盖章报送,电子版发送到:gztiweiyi@163.com)。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安排见附件2。
附件:
1. 2016年省属、市属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2.2016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安排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联系人:华峰,联系电话:22083728)
附件1:
2016年省属、市属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 | 体育项目招生指标(人) | 体育传统项目 | 艺术项目招生指标(人) | 艺术项目 |
广东实验中学(省属) | 40 | 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篮球 | 70 | 声乐(合唱)、管弦乐、民乐、舞蹈 |
广州市执信中学(含109校区) | 18 | 田径、游泳、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 92 | 交响乐、声乐、舞蹈、语言艺术、美术、书法 |
广州市第二中学 | 21 | 田径、游泳、棒球、武术 | 32 | 管弦乐、舞蹈、声乐 |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 18 | 田径、羽毛球、手球 | 35 | 声乐、舞蹈、管弦乐 |
广州市铁一中学(本部) | 28 | 田径、游泳、武术、篮球、健美操 | 45 | 管乐、声乐、舞蹈、语言艺术 |
广州市铁一中学(亚运城) | 20 | 田径、游泳、武术、篮球、健美操(含体育舞蹈) | 28 | 管乐、声乐、舞蹈、语言艺术 |
广东华侨中学 | 20 | 健美操、跆拳道 | 44 | 管乐、声乐、舞蹈 |
广州外国语学校 | 15 | 篮球、健美操 | 15 | 民乐、拉丁舞、国画 |
附件2
2016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安排表
序号 | 起止时间 | 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5.3-5.8 | 考生打印《特长生报名表》 | |
2 | 5.9-5.11 | 考生到特长招生学校报名 |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
3 | 5.12-5.19 | 招生学校初审、组织专业测试,确认初审通过名单,打印特长生名册。 | |
4 | 5.20-5.22 | 区招考办复审 | |
5 | 5.23-5.24 |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复核、确认 | |
6 | 5.25-5.31 | 体育、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公示 | 招生学校、毕业学校、市招办同时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