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 4月10-16日报名 6月21-22日(星期六、日)考试
●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 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
●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到35%,试点学校增加到33所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4〕128号),《深圳市2014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方案》)作为该文附件随文下发。2014年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今年中考科目、成绩呈现、照顾加分、直升生推荐、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基本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33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到35%。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 继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
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1号)精神,该方案公布前已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我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站报名。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强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学生报考(已被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区有关职能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试科目、时间与成绩呈现全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与社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科学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00分)的15%,即15分。
考试时间:体育考试于5月5-20日进行,英语听说考试于5月17-18日(星期六、日)进行(继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考试于6月21-22日(星期六、日)进行。语文10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科学120分钟,历史与社会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p#分页标题#e#
成绩呈现:学科统考成绩以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同时呈现。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标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标准分合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权重均为1,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初中科学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深教〔2011〕388号)规定,科学权重为1.5;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深教〔2014〕100号)规定,体育权重为0.3。
招生计划及范围
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时,只能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或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由于指标生名额是分配到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如果此类考生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填报普通志愿,考生仍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但是报考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指标生将受到相应限制。
指标生的招生计划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中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制定,并与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名额具体分配办法按《指标生分配方案》执行。
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8日-6月3日。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2013年相同。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
市教育局强调,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具体实施。部省属(含跨市)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办普高招收择校生比例按粤教职函〔2014〕27号文规定控制在10%,并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为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校录取,中招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艺术学校、体育学校,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省一级普高,公办普高。
第二批:第一阶段,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市一级普高、市高级技校;第二阶段,其他普高、中职类学校。
第三批: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
凡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
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标准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除体育、艺术特长生外,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其中市外国语学校、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所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等级须在b以上(含b)。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具体按市招考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p#分页标题#e#
凡参加了中考而未被所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普通高中必须从参加2014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结业)生;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中专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录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深的务工人员、复转军人,户籍不限。其中在深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身份证(非深圳户籍的还须凭居住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学校按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并把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部门备案。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均于5月19-25日进行现场报名,5月28日-6月3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6月28-29日(星期六、日)进行专项统一考核。具体考核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体育、艺术特长生按正取生录取,高中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录普通生。特长生录取名单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考生电子档案
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全省中招工作“采取统一招生工作电脑平台,实现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所有报考、志愿、成绩、录取信息全部进入省、市的中招电脑管理系统。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按市招考办的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保证所上报的考生信息可靠、准确。市招考办将通过互联网分批分段给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在本校上网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后直接录取学生。招生部门和学校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按时限进行录取,无故逾期,影响下一批录取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录取名册由市招考办统一打印,并负责审核。经市招考办审核的新生录取名册是学校核准新生入学资格的依据,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将按新生录取名册给予报到入学的学生办理学籍。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市教育局强调,有关部门、学校及个人要严格执行招生管理工作的规定,抵制不正之风,保证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规招生。严禁学校不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考生、擅自发出《录取通知书》或接受考生入学。凡违规录取的行为,一律无效,产生的后果由学校校长(或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未经市招考机构批准擅自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承认学籍,高中毕业时不予办理毕业证,不予以所就读学校的学生身份报名参加高考。高考报名时,市招考部门根据学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有效学籍证明予以确认高考报名资格。
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检察部门有关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的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中招工作的“阳光工程”,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中招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学校的全部录取名单(含直升生、指标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按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特长生)要在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招考办要将全市录取名单,通过“深圳招考网”向社会公示。
深圳市2014年中考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10-16日 |
中考报名 |
5月5-20日 |
中考体育考试 |
5月17-18日 |
中考英语听说考试 |
5月19-25日 |
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场报名 |
5月28日-6月3日 |
网上填报志愿(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 |
6月21-22日 |
全市统一中考 |
6月28-29日 |
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考核 |
6月24日—7月8日 |
统一评卷,复核及公布成绩 |
7月11日—8月22日 |
中招录取 |
继续开展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
市教育局支持普通高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和整体招生计划,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部分公办普高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额内解决。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全部结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但须参加中考。
相关公办普高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招生学校公布。请有意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留意新闻媒体和有关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高中招生工作实际,今年继续开展民办普高、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列入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高、中职学校均可申请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名单经市招考办审核。
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4年我市中考的考生。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划线录取后进行,各校可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自主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
中职学校的自主招生章程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须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明确报名、考核和录取的办法及时间安排,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平稳顺利。
中职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具体名额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毕业班学生,考生户籍不限。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
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须在5月20日前报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各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自动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录取。
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要严格遵守我市招生工作纪律。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让考生准确了解本校的办学情况、自主招生程序、录取标准、收费标准、住宿情况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误导考生报考,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报考,不得超越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33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011年,我市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要求,安排23所普通高中首批开展优质普高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含民办)学校的改革试点。
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2012年,我市进一步推进此项改革。一是按照国家的要求,大幅扩大指标生分配比例;二是适当调整指标生录取办法,达到普通生录取线的考生不再占用指标生名额,增强指标生分配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效果。
2013年,我市指标生分配进一步增加试点学校,按照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参加试点的原则,新增7所试点学校,参加指标生分配改革的试点学校达到31所,用于指标生分配的名额超过6000个。
#p#分页标题#e#三年的改革试点,让一些普通初中学校尝到了甜头,让一些在普通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实现了上优质普高的梦想。广大考生和家长切身体会到,在普通初中学校甚至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就读,也有进优质高中学校的机会。学校和家长普遍认为,这一政策对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动机,缓解择校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我市指标生分配比例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改革试点实际提高到35%,参加指标生分配学校增加至33所,这将进一步发挥指标生分配改革的作用,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从而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基本原则
促进均衡,正确导向;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高中学校试点范围
参与2014年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的高中学校如下:
深圳中学 |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 | 深圳外国语学校 |
市高级中学 | 市第三高级中学 | 深大附中 |
市第二实验学校 | 市第二高级中学 | 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
市科学高中 | 红岭中学 | 福田中学 |
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 | 梅林中学 | 翠园中学 |
罗湖外语学校 | 滨河中学 | 沙头角中学 |
南头中学 | 育才中学 | 华侨城中学 |
宝安中学 |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 | 新安中学 |
西乡中学 | 沙井中学 | 松岗中学 |
石岩公学 | 龙城高级中学 | 平冈中学 |
布吉高级中学 | 光明新区高级中学 | 坪山高级中学 |
指标生名额的分配范围和报考条件
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本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p#分页标题#e#
高中学校正取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为ac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ac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d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d类考生分配。
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2014年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1.计算初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报名参加中考的ac类考生数,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计算指标生名额时依据相应区域内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优质普通高中ac类指标生名额等因素确定。计算各初中学校应分得某一所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的具体方法是:
某初中学校ac类中考考生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高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有ac类考生但分得某高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将区内此类学校作为一个整体,根据这些学校ac类考生总数,按上述公式重新计算出应分得的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共享。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2.正取计划招生范围为acd类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名额分配按ac类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进行,计算时将ac类考生数相应改为acd类考生数即可。
3.计算初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根据本区内初中学校d类考生总数计算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具体计算方法是:
某区初中学校d类中考考生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高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d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足1个的按1个计。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区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d类指标生名额由本区初中学校共享。
指标生录取办法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与普通生同步进行。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首先填报普通志愿,然后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p#分页标题#e#
在正式录取前,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
筛选时,如遇中考标准总分相同需作出取舍,则依据单科等级进行选择。具体办法是将a+、a、b+、b、c+、c等六个单科成绩等级分别赋值为32、16、8、4、2、1,计算出考生的六科等级总值,选择总值高的考生;如六科等级总值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五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如五科标准总分仍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
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其所报指标志愿的指标生选项自动失效,该志愿仍作为普通志愿参加投档。
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1.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
2.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
3.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4.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5.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确保指标生分配公开透明、操作规范
市教育局在《指标生分配方案》中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确保指标生分配工作公开透明、操作规范。
计划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做好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工作,细化操作办法,完善技术手段,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指标生分配试点工作的监督,切实防止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的管理,并做好指标生的学籍审核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初中学校要按指标生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校长要对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取消考生的指标生资格,并追究考生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对填报指标生志愿的本校考生,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2014年深圳市指标生分配改革问答
问:指标生分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是我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行动。2010年10月,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13〕32号)要求推行将不低于30%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逐步提高分配比例。这项改革措施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从而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这一举措,与我市近年来已经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小学百校扶百校行动等措施结合在一起,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p#分页标题#e#
问:我市今年指标生分配的比例和具体名额是多少?
答: 2014年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为35%。各高中学校招收指标生的具体名额,需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完成后才能确定。据初步预测,招生计划大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将超过200个;招生计划小的试点学校,指标生名额也将达到80个。
问:考生报考指标生,对户籍有什么要求?
答: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都可以报考指标生,但必须与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一致。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类考生可以报考,d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d类考生可以报考,ac类考生不能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计划,其相应的指标生名额acd类考生均可报考。
问:为什么要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
答:如果不对考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加以限制,就可能出现投机性非正常转学现象,或者学籍与考生就读学校分离的“挂读”现象。为了杜绝这些现象,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指标生分配方案》对报考指标生的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作了明确规定:按照《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深教〔2011〕145号附件1)规定, 2014年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此外,因指标生分配以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人数为依据,对报考指标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有严格的规定,指标生名额也是分配到我市各初中学校,所以文件规定,“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问:考生如何知道自己所就读的初中学校能分到多少指标生名额?
答: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以后,市教育局将具体公布33所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名额,以及这些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届时,考生可查阅市招考办印发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
问:在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吗?
答:在指标生报考资格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考生是一视同仁的。在民办学校就读的d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ac类考生可以报考面向ac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所有考生都可以报考面向acd类考生招生的指标生。市教育局在确定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时,对于按公式计算后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没有简单地按四舍五入法取消它们的指标生分配资格,而是将分得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重新按公式进行计算,使得这些学校的考生也具备了共享一部分指标生名额的机会。我市有许多民办初中学校深圳户籍考生很少。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即使某一所初中学校只有1名深圳户籍考生,他也同样享有被录取为指标生的机会。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招生制度设计以人为本、机会均等的特点。
问:考生如何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对中考成绩有何要求?#p#分页标题#e#
答: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将公布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含指标生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也将详细公布。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个普通志愿中,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
在正式录取前,招考部门将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筛选入围、划线投档等具体操作办法,市招考部门将向各初中学校作详细解读和具体布置,初中学校也将对考生报考进行具体指导。
问:我市的指标生分配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答: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市教育局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市教育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第一,加强指标生分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包括公布实施方案,公布指标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分配情况,对考生报考指标生的资格予以公示,对指标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等。第二,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第三,将中考成绩作为指标生录取的重要标准,有利于保障指标生录取的透明性和规范化。如果让初中学校自定标准进行推荐,在当前情况下,其推荐标准难以准确把握,推荐过程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容易受到质疑。第四,对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和预测研判,尽力堵住可能出现的漏洞,避免因指标分配实施方案不完善而导致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引发争议。第五,强化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初中学校的责任,加强指标生资格审核、学籍管理、综合表现评定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指标生分配过程严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