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要求与练习指导
(一)教学要求
1.通过一件事或以一件事为主,写一个熟悉的人,表现出人物的性格、品质。
2.学习根据人物身份、经历、性格特点对人物进行肖像、语言、动作、心理活动描写的方法。
(二)练习指导
1.通过事件表现人物
人为了生存和发展,总是要进行备种活动,这便构成了人类的社会生活,构成了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人的性格、品质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中形成的。也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或大大小小的事情中表现出来的。因此,文章要写人,就离不开写事.特别是要写人的性格、品质;离开了事就失去了依据,根本无法表现。小说中的情节,实际上就是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反映.高尔基说,情节是性格的历史。说明性格靠情节来反映,情节又是为表现性格服务的。
通过事件表现人物,其事件可以是相对平静的日常生活事件,也可以是多种多样激烈的斗争和矛盾冲突。一般地说在斗争或矛盾冲突中,包括我们常说的逆境中、困难中、旋涡中,人的性格、品质往往以最突出,最鲜明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通过写事来写人,要注意选择那些带有矛盾冲突的事件,把人放在其中来写.来表现。另外.所谓生活,所谓事件.都是具体的;一个生活过程,一件事.又都有相对的独立性、完整性,因此,为表现人物性格而写入文章的事件,在叙述上要尽最具体和完整。还有。一个复杂的事件或生活过程,往往包含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还有个矛盾的发生、发展、高潮、结局的全过程;主要矛盾和矛盾的发展过程,在生活中都占据中心位置或较长的时间过程,因而在文章中必然应该是详写的内容.其他方面就应略写,以便突出重点,更真实地反映生活和有效地刻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