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 首页
欢迎光临 广东招生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广东省教育资讯门户网站
 
高级搜索
相关考试: 幼升小 小升初 小学学堂社区

关于珠海市201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http://www.gdzsxx.com  投稿:广东中小学信息网  时间:2014-05-18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不含中职),市体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特殊教育学校,要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于当年招生前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第一部分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负责。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做好学位预测,保障适龄儿童的就学权益。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实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为主”目标的基础上,力争逐年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推进小学、初中对口招生模式。初中未按规定入学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原则。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或《广东省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原则安排学位。同一区内房户分离的,以所持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我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在我市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子女参照政策性照顾生执行。

3、符合《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的随迁子女。

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非我市户籍政策内生育子女。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市特殊教育学校、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也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随班就读。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送教上门。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三、报名办法

(一)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10-22日,可登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或者珠海教育信息网“珠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http://www.zhjy.net)进行报名。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区属初中学校的,具体按各区当年招生细则执行;申请市直属初中学校的,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需根据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按注册后报名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一的,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基准,统一导入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根据其就读小学下发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外地回珠报读初一的,径向报读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名。

(四)学生家长可自行上网报名,也可在现就读小学(幼儿园)以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报名点指导下集中上网报名。

(五)凡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户籍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学位。

四、招生办法

(一)本市户籍学生,按其《户口簿》和全权所有《房地产权证》一致的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二)学生户籍为集体户口、户籍在其非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或者其他有户无房、房产比例不足100%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 责任编辑:陈主编)

内容有错误?我来修正    

[ 标签: 中小学招生考试 ]

广东招生信息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gdzsxx#139.com 把#换成@ ;联系电话:020-66621156

②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hezuo@gdzsxx.com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广东招生信息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广东招生信息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