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更好地实施我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推进学生特长生培养模式多样化,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根据《天河区教育局转发关于组织二O一五年广州市初中及普通高中体育
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穗天教转〔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二O一五年天河区初中招收体育
艺术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
2013—2015年度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13—2015年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教育局认定的首批广州市艺术重点基地学校(初中部分)和根据我区特色学校布局及学校特长生培养情况已审核批准的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各相关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范围
各相关中学在本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得跨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三、招生指标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按如下原则确定:
根据省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体青〔2011〕59号)精神,各级体育传统校每年招收的传统项目
体育特长生占当年本校招生计划不少于2%,不超过5%。
为推进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和体育艺术教育课程整体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各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市体育、艺术重点项目基地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6%。
(二)各相关中学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由区教育局按照本地区的学位分配办法处理。
四、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身体健康且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获得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前六名(含第六名),或区级体育比赛规定项目的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含第六名)的学生。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2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赛事需由学校招考组与区教育局商定)的获奖队员。体育舞蹈学生报考舞蹈特长项目获奖证书参照体育特长生并需获得省级赛事个人前6名以上。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团员代表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的由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给予报考特长生资格认定。
2.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含京剧、粤剧、古琴、剪纸,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比赛的艺术活动,如个人艺术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毕业小学认定并向相关中学推荐,由区教育局思政科进行资格审核。
五、特长生的招录基本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各小学接到有关文件后,要向学生及家长讲解文件精神,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有关政策,指导学生及家长填写《2015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做好学生报名资料的审核工作。经学校审核的学生获奖证书(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复印件要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经审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应同时在校内公示3天。
( 责任编辑:总编)
内容有错误?我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