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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告

来源:中山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投稿:广东中小学信息网  时间:2016-04-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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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教〔2014〕10号)、《中山市教育局和体育局关于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通〔2016〕44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就2016学年度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镇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完成小学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规模

2016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6个教学班,共270人;公办中学一年级计划招6个教学班,共300人。民办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招生。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

全市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1日—5月3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完成网上预报名登记,并把预登记表打印好(网址http://www.zsedu.net)。

没有特殊情况,逾期未预报名登记的视为放弃入学申请。本镇各幼儿园协助家长确保适龄儿童全部预报名,各村居相关人员跟踪需要在本镇就读的辖区适龄儿童预报名情况。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限。

(二)现场报名确认。

1. 符合条件报读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到神湾中心小学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神湾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时间是2016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神湾镇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时间是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联系电话86605373。

2. 符合条件报读我镇公办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到神湾中学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现场报名时间是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联系电话:86609214。

3 .其他适龄学生,自行选择到民办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育才学校:联系电话86606068;神舟学校:联系电话86606178。

(三)统一审核录取。

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名资料,并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是神湾镇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是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第三批是取得神湾镇积分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在完成第一、二类适龄儿童录取后,如果出现剩余学位时,将根据我镇积分入学办法,把余下的学位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剩余学位时,将不在进行镇积分入学录取工作。

(四)公布录取名单。

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上述录取顺序初步拟定录取名单,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学校给予学生家长发放录取通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带孩子到被录取学校进行新生注册登记,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登记手续。

(五)新生注册时间。

神湾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神湾中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民办学校参照教育局规定自行执行,可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四、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一)本镇户籍家长需提交材料。

①家长与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孩子出生证原件、复印件;④中山市新生预报名表(网上打印);⑤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非本镇户籍家长需提交材料。

①家长与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④家长在中山工作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等);⑤属于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家长须提供政策性借读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录取通知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等)。⑥孩子出生证原件、复印件;⑦中山市新生预报名表(网上打印)。⑧《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此卡必办,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免费申办);⑨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注意事项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缴交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②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2.父母是本市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或无户籍的,确需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 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

神湾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 责任编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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