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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幼儿园2013年招生简章

来源:http://www.gdzsxx.com/  投稿:广东中小学信息网  时间:2013-05-11 点击:

学生家长互动我有问题要解答,我要提问?

        广州市越秀区泰康路幼儿园是越秀区教育局属下的省一级公办全日制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 865 元/月、伙食费 12 元/日。 2013 学年招收小班 35 名,其中电脑摇号 25 名;中班、大班插班生若干名。

一、报名条件及备查资料:

(一)符合具有越秀区户籍且于 2009 年9月1日至 2010 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录取后需提供幼儿的本区户籍原件、复印件,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符合在广州市连续居住五年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的同住且于2009 年9月1日至2010 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子女。录取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子女同户的农业户籍原本、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2、申请人在广州连续居住五年的证明(暂住证、居住证),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固定住址证明(居住证、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3、申请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自行打印的社会保险证明,工商部门出具的合法经营证明)

 4、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及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三)符合获得广州市及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且于2009 年9月1日至 2010 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录取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及子女的户籍原本、复印件,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2.       申请人获得广州市及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证明材料原件。

3.       申请人现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与固定住址相同的有效居住证。

4.       申请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自行打印的社会保险证明,工商部门出具的合法经营证明)

5.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及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二、招生的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013年5 月11 -- 13日

在越秀区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

5月17日

越秀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电脑摇号

5 月 20日--5月22日

幼儿园对经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幼儿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办理注册登记

5月23日--5月24日

按电脑摇号的备录名单先后顺序(序号从大到小)办理补录手续

5月27日

公示幼儿园录取名单

6月中下旬

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幼儿体检和注册

( 责任编辑:陈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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