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
根据《广州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穗教基教[2013]35号)(附件1)和《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穗教基教[2012]76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现就做好我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2013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4周岁,即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教育部门办园2013年小班招生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招生,公开抽号招生比例为70%,2014年为80%,以后逐步增加直至2016年不低于90%。招生首先满足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区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入园,每个适龄幼儿只可报1所区属教育部门办园。具体办法按照《白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办法》(附件3)执行。
三、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抽号方式进行分配。教育部门举办的村集体幼儿园,在优先满足该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抽号方式招录。具体办法按照《2013年白云区教育部门办园招生工作方案》(附件4)执行。
四、区属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公开抽号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区教育局。二是自主招生比例逐年下降:2013年为30%,2014年为20%,2016年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五、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机场西分园按市属机关办园招生方式执行。
六、2013年幼儿园入学报名时间为5月11日—13日(星期六至星期一)。教育部门办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每年6月上旬,其它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每年6月中旬。
七、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及时将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与监督。统筹本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幼儿园资源实际,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宣传资料,合理核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规模和人数,切实加强对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设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本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教育部门办园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制定面向社会公开抽号招生方案和流程,并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局备案。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13年5月7日
(联系科室:民办与职业教育科,联系电话:8636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