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投稿:广东中小学信息网 时间:2016-11-05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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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在天河区父母双方都不是广州户口,但在父亲天河区工作多年,小孩如何入学?
答:积分入学,或者考民办小学。不过要注意的是,2016年天河区没有开放积分入学途径,所以没有广州户口的家庭要做好两手准备,一个是积分入学,一个是民办小学,因为积分入学也不能保证100%能入学。
2、夫妇没有房产,夫家也没有房产,婆家在越秀区原道路有一套房产(妈妈和孩子户口所在地),对口小学是黄花小学,爸爸户口在荔湾区。请问,孩子可以在房产不转名的情况下入读越秀区的对口小学吗?如不能入读对口小学,户口所在的统筹学校有哪些?
答:根据2016年越秀区的幼升小政策,是这样写道:
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我和小孩户口在越秀,搭亲戚户,老公户口在江西,老公南沙买了一套房,但我们工作在越秀区,住在天河亲戚房。小孩在哪里读书呢?因为南沙上学不现实,太远了。
答:如果您的家庭在南沙有完全房产的话,那么孩子很可能要回南沙读书。
根据2016年越秀区的政策是这样写:
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就是说,如果您的家庭在广州市内没有房产的话,孩子才可以在越秀区统筹入学。
4、同属天河区有2套住房,一套住房地段属东圃前进小学,一套住房地段属华阳小学,且住房面积小于东圃地段,请问这种情况入学有沒有明确规定按住房面积大小来介定入读学校?
答:根据今年的政策,天河区没有按房产面积大小来决定孩子入读的学校,如果对口华阳小学的房产是父母的完全房产,并且实际居住并且户口也在这的话,那孩子可以入读华阳小学。
5、如果在越秀区购入的学位房面积小于天河区住房可否选择在越秀区入读?目前的政策是否执行到2018年?
答:越秀区的学位房小于天河区是没问题,但是越秀区对学位房的面积大小有规定,2016年政策内容如下:
适龄儿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就是说,如果购入3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必须提前1年购买并且要实际居住,才可以按地段入学。如果没有提前1年购买,是唯一居住地的话,也可以按地段入学。可是如果您购买的住房是30平方米以下,又有其他房产的话,那只能统筹入学了。这一点要想清楚。
至于政策是否执行到2018年,因为我不是教育局,这个说不准,一切看教育局。
6、请问在海珠区,爸爸、妈妈、小孩、外公、外婆起住,外公和外婆已有一套房产(仅有老人家名子),如果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再买一套房产(有4个名子),爸爸妈妈无其他房产,能读新房子对应学位吗?
答:这种情况是不行的哦,如果这个房产的房产证有4个人的名字,那就是父母的不完全房产。根据2016年海珠区幼升小的政策:适龄儿童的据主题为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且该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即使房产就去掉父母双方名字,只留外公外婆名字,成了随祖辈居住情况,孩子还是只能统筹入学。
7、请问在越秀区,如果小孩是随祖辈(外公外婆)读书,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都迁入祖辈房产吗?如果是只有母亲一方和小孩的户口在祖辈房产下可以吗?
答:如果父亲是都在祖辈房产居住的,那父亲的户口肯定也要转过来。
2016年越秀区的政策是这样写的:
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注意看政策中的“同户同住”这一个条件。
8、已经入学后再买学位房,也就是第二套房,在小学六年中能否转学。例如先在天河读,后又在越秀买房或在天河区买房,小孩能否转学去上。
答:转学肯定是可以,但这个很考家长。首先要先跟拟转学的学校进行联系,如果拟转学的学校有名额接收转校生的话,才可以转学。如果拟转学的学校没有名额接收转校生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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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局党委要求,2016年10月18日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党支部全体党员围绕“两学一